关于推荐全省地勘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组织建设,充实入库委员数量,优化入库委员结构,提高评委库质量,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75号)要求,决定对全省地勘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委库进行定期调整,现就推荐评委库评委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库评委委员入库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优秀的政治品德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凡有违纪违法、党纪政纪处分、诚信缺失、学术不端等情形及群众反映争议较大的人员不得推荐。
(二)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积极学习职称相关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敢于担当奉献,能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有参加评审的时间和精力。
(三)具有地勘工程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3年及以上,在地勘工程专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具备担当地勘工程专业评审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素质。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的强度要求。入库委员应在职在岗,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按要求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的可参与推荐,年龄相应放宽。
积极发挥银龄人才作用,鼓励支持已退休的专家自愿申请入库,年龄放宽至63周岁(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程序
(一)审查推荐。入库委员须由2名地勘工程专业学科领域专家实名推荐或基层单位业务部门推荐。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严格审查并将相关材料进行公示且无异议后,填写《地勘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报市州人社局、省直或中央在湘单位人事部门。
(二)考核汇总。市州人社局、省直或中央在湘单位人事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后,汇总推荐人选的《推荐表》,填写《地勘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花名册》(附件2,以下简称《花名册》)。同时被推荐到其他系列评委库的,请在推荐花名册中备注“兼××系列评委库评委委员”。
(三)组织报送。市州人社局、省直或中央在湘单位人事部门于7月15日前将《推荐表》和《花名册》报省地勘工程专业职改办。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邮寄,电子版及纸质扫描版发送至邮箱:149596185@qq.com。
三、工作要求
评委库建设是地勘工程专业职称评审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坚持标准和条件,严格履行审核责任,真正将政治思想过硬、原则性强、学识水平高、业务素质突出的优秀专家推荐入库,并如期完成报送工作。
联系方式:省地勘工程专业职改办 吴优 0731-89686045
邮寄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06号省地质院南栋606室
附件:1.地勘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表
湖南省地勘工程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