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
一、党群工作
1.负责组织支部和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负责落实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任务,负责落实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的党建工作任务。
3.负责承办院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
4.负责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具体落实,指导院属单位意识形态日常工作,定期开展考核督导,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的深度融合。
5.负责组织和指导院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6.负责院属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考核。
7.负责对机关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负责党员日常教育培训、发展党员、党内表彰评比、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困难党员走访慰问、党内统计、流动党员管理及党组织关系转移等工作。
8.协助院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9.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10.负责机关文明创建工作,开展内容丰富的创建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1.负责院本级绩效考核工作。
12.负责院机关在职人员体检工作。
二、纪检工作
11.协助院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党风廉政规章制度,检查督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
12.负责院纪委日常工作。
13.负责对院管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14.负责院机关并指导院属单位对科级及以下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
15.负责全院查办案件的审理工作。
16.协助驻厅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工作。
17.负责全院纪检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教育工作。
18.依据有关规定,对机关党员干部提出党风廉政情况意见。
三、巡察办工作
19.协助院党委承担院巡察相关日常工作。
20.完成院党委、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