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地质院委员会
关于王根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湘地党干〔2021〕21号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地勘事业单位改革的相关政策规定,经院党委研究决定:
王根生同志任湖南省地质灾害调查监测所副所长(正处级);
许云舟同志任湖南省自然资源调查所副所长(正处级);
覃远新同志任湖南省矿产资源调查所副所长(正处级);
毛龙光同志任湖南省矿产资源调查所副所长(正处级);
李岳华同志任湖南省国土空间调查监测所副所长(正处级);
曹新苗同志任湖南省工程地质矿山地质调查监测所副所长(正处级);
伍式崇同志任湖南省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监测所副所长(正处级);
曾维平同志任湖南省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监测所副所长(正处级);
杨华才同志任湖南省城市地质调查监测所副所长(正处级);
何立宏同志任湖南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所副所长(正处级);
罗琼同志任湖南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所副所长(正处级);
肖学敏同志任湖南省地质地理信息所副所长(正处级)。
中共湖南省地质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