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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新时代湖南绿色发展的题中之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促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地热资源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能源,在世界范围内备受关注,已成为新时代国家推进能源绿色发展的重要之举,是极具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对于推动我国能源结构优化、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湖南省能源方面省情为“缺煤无油乏气”,能源对外依存度长期维持在80%左右,长期以来,能源供需矛盾突出,耗能高峰期的“断电限气”现象时有发生。能源利用结构方面,湖南的风、光资源不占优势,新能源发电效率不高;水电时空分布不均;火电装机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用能成本相对偏高;能源短缺已成为严重制约我省高质量发展的“瓶颈”。近年来,地热资源作为可再生能源之一,正在引领清洁能源发展新方向。与传统能源相比,地热资源储量巨大、分布广泛、热量四季恒定、供能稳定安全可靠,在节能减排、经济和社会效益上具有明显优势,是巨大的“绿色能源宝库”。与光伏、风能、生物质能等其他新能源相比,受季节和气候影响较小,受地域限制少,适宜地区广,可就近利用、规模化集中供能。
我省应大力开发利用地热资源,主要是基于以下五个方面考虑。
发展地热资源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有关绿色发展工作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的重要指示要求,是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双碳”形势下,各地都在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我省需要进一步统一认识,统筹谋划,强化措施,推动地热能开发利用规模化、规范化、绿色化、智慧化、产业化发展,为地热能行业的发展壮大和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实现作出更大的湖南贡献。
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来看,湖南气候属于夏季酷热,冬季湿冷,且不属于传统集中供暖区域。近年来,居民冬季自发供暖市场增长迅猛,但自发供暖方式能耗大且不经济,供暖新需求与供暖经济性已成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矛盾之一。地热能作为湖南首选可应用于冬季取暖、夏季制冷的再生能源,通过研究创新投资运营模式,形成新型冷暖联供产业,不但能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从我省地热资源分布范围、储量开发利用条件来看,地热能资源在我省14个市州均有分布,其中仅浅层地热能年可利用量相当于1.49亿吨标准煤(接近于我省一年的能源消耗总量),能满足我省7000万居民日常生活用能需求,具备打造千亿级产业开发基础。自2011年以来,我省陆续出台了多项推动地热能应用的政策和措施,意在挖掘清洁能源潜力,探索出新能源产业转型发展新路径,调整能源利用结构,有效弥补我省能源需求缺口,提升能源自给率。
湖南省政府《关于切实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深入推进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23]41号)明确要求培育地热、矿泉水等水汽矿产“链主”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打造千亿矿业产业集群。从培育清洁能源新兴产业来看,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不仅对调整能源结构、节能减排、改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还可以带动地热能开发产业链上游装备设备制造、地热能勘查设计;中游地热能开发利用运营;下游地热能在民用领域、工业领域以及商业领域的利用,形成千亿级清洁能源新兴产业集群,促进湖南经济增长。近年来,韶山、桃源热市等地地热资源的成功勘查极大地激发了省内各地开展地热资源勘查的热情,不少市县纷纷提出加快当地地热资源勘查开发的要求,“地热+文旅”融合将成为湖南省经济新一轮转型升级的重点之一。
从助力“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实现生态强省的建设目标来看,地热资源可迅速大幅降低煤尘、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排放,有效提升空气质量,加快我省“三大攻坚战”的纵深推进,快速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增加清洁低碳能源的比重。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是推进湖南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生态文明观的生动实践,符合湖南生态文明建设愿景。
我省大力开发利用地热资源,提升其在新能源领域的比重势在必行。但经调研发现,我省在开发利用地热资源方面仍处于试点示范起步阶段。主要的问题有:体制机制方面,缺乏统一的开发利用规划,监管工作有待加强,政策法规相对滞后,如未出台完整的地热矿权政策,矿权办理难度大,限制了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影响了地热资源利用产业的发展。资源勘查方面,投资相对不足,勘查程度低,资源家底不清,尤其是深层地热勘查难度大、风险高。现阶段技术单位仅专注于勘查技术方面,难以引领市场对地热资源的综合需求。开发利用方面,利用方式单一、梯级开发程度低,市场对地热资源认可度不足,尤其是中深层地热现多用于温泉洗浴,难以在供暖、发电领域有所突破,限制了地热资源的经济效益。缺乏示范工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市场推广和应用困难较大,市场普及度低。
目前,我国地热能开发利用到了爆发的“窗口期”,如北京、山东、河北、江苏、浙江、上海、重庆等外省市,通过政府积极引导、政策法规强制、技术标准管控、重点项目示范带动、专项资金引导、产业体系培育、技术支撑平台打造以及各项优惠政策和费用减免等多组合配套政策,大力推动地热能开发利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我省应抢抓机遇,顺势而为,趁势而上,基于地热能源优势和提升短板的决心,加快形成“政府引导扶持、技术先行支撑、企业跟进开发、市场有序运作”的地热资源发展新格局,逐步推动我省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迈上新的台阶。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重点发力。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我省地热能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组长,明确省自然资源厅作为全省地热资源行业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调度和推进地热能应用工作,指导全省地热能项目开发利用,抓好有关政策的执行落实、运行监管工作。2.加强顶层设计,出台我省《关于加强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科学编制地热能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制订地热能开发利用规划、地热能利用价格指导标准,将地热能开发纳入新兴战略产业、城市规划。3.建立技术保障体系,以省地质院为技术支撑单位,成立我省地热能调查评价与技术推广中心,作为全省地热能开发利用技术支撑平台;制定发布以地热能调查评价与勘查、施工、运行、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建设为主体(共计5类)、系统完善的地热能勘查开发利用系列标准体系,破除推广技术障碍。开展地热能多用途综合利用项目示范工程。4.加大科技创新攻关力度,支持开展地热能勘查开发、“地热能+”多能互补、梯级利用、尾水回灌等关键技术攻关,鼓励取热不取水技术推广,加强高效取热换热技术等关键技术装备的研究应用,鼓励创新平台创建。
1.加大地热能勘查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地热能丰富地区的中深层地热田调查评价和深部精细勘查,重点县(市、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浅层地热能调查评价,高潜力地区干热岩调查和评价,进一步摸清资源家底。2.强化政策保障支持,优化备案登记,加大勘查区块出让力度,合理布局地热采矿权区块设置,简化矿权审批,实行电价支持,优化审批流程。3.设立“省级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统筹整合各部门涉绿资金,重点支持地热能开发利用投入、宣传培训和产业发展配套。4.落实四部委下发的《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和省内有关税费减免等政策,优先对地热能项目减免水、电、税等费用。5.加大绿色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标准的地热能利用项目纳入省级绿色金融项目库,对符合条件的地热能建筑应用项目纳入绿色金融支持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储备项目库,搭建政银企合作对接机制。6.加大专项债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地热能项目,可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超长期国债等专项债支持。7.加大社会资本吸引力度,充分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地热能勘查、开发,鼓励企业配套投入。支持参与地热勘查评价和开发的企业优先获得地热资源特许经营资格。鼓励勘探企业优先获取采矿权,将探采矿证、取水证、备案管理、专项补贴等进行集中式、一站式管理,实施“一证互认”。
1.引导开展示范创建,启动一批地热能开发利用示范园建设,建设一批地热能开发利用示范性项目,将地热能利用纳入节约型园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内容和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标准,支持地热能开发利用工作基础较好的园区和社区开展近零碳示范创建,以点带面,逐步全面推广。2.引导推广多场景应用,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耦合利用和多能互补、梯级利用,以市场为引领打造湖南地热能应用产业链平台,加强地热能与市政建设、城市更新有机结合,推动与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的结合。3.建立应用推动机制和管理机制,加大地热能应用的典型案例宣传,加大相关扶持的政策宣传,定期开展示范项目和技术推进会,组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认识度。
湖南具有丰富的地热能资源,资源利用前景广阔,市场潜力巨大,地热能的规模化高效利用,可在确保我省能源安全,推动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方面提供清洁能源支撑。但目前地热能的综合开发利用程度还较低,利用方式单一、运用范围窄、地热能产业链还未建立,在政策支持、技术支撑、市场拓展等方面还存在诸多现实问题。这些问题可以通过政策引导、技术提升、模式创断等有效手段得以解决,进而打造形成完整的地热能应用产业链,从而满足我省对高效低碳绿色能源的需求,特别是居民对冬冷夏热的冷暖联供需求,并可逐步形成千亿级新型绿色供能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我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编辑/蒋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