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领域基础研究的若干举措》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领域基础研究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4〕118号
二、强化自然资源科技基础性工作和重大科学工程建设
基于自然禀赋特征,依托资源、生态、海洋、林草等领域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按统一指标、技术、标准的原则,拓展优化代表性、典型性观测研究站和本底观测场的布局,支持业务观测站网通过升级改造提升服务基础研究的功能,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多要素、长时序定点综合观测和站网建设。鼓励建立自然资源观测研究站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联盟。推进实施自然资源重大科学工程、基础性工作和科学考察专项。
三、加强自然资源科学数据和样品的共享利用
自然资源领域科学数据共享服务平台或样品馆要发布自然资源科学数据分类分级和数据、样品汇交标准指南,动态更新数据及样品目录清单,研制高精度、长时序的系列基础数据集并提升共享服务水平,完善用户评价反馈与数据使用权益保护机制。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建立汇交监督考评和汇交数据质量把控机制,向自然资源各领域科学数据共享服务平台或样品馆有序汇交科学数据和样品,优先推荐汇交完整、质量高的项目负责人申报科技计划项目。鼓励科研人员依托平台研制发布专题数据集,研编系列基础图件、图集、志书等产品。
四、培养造就基础研究领军人才
支持一批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在自然资源重大基础研究与业务实践的融合中,担当领衔重点攻关任务,培养造就一批基础研究战略科学家。在自然资源领域基础研究重大战略、重大规划咨询和重大任务实施中,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的使用,培养领军人才。鼓励充分利用“科教融合”平台和政策,给予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专项任务的优秀青年科学家单列招生指标,培养后备人才队伍。
五、完善支持基础研究人才潜心研究的评价考核机制
科学建立长周期、低频次、差异化的评价考核机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重点评价解决自然资源领域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需求的关键科技问题的效能和应用价值。基础研究项目重点评价新发现、新方法、新规律的原创性科学价值,注重评价代表性成果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实施基础研究科技人才年薪制。优化实验技术人才等基础研究支撑人员的考核机制,支持凭技能提升待遇。建立对自由探索和颠覆性创新活动的容错机制。
六、发挥科技创新平台的引领作用
加快创建自然资源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完善自然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布局,联合企业共建实验室,探索部省共建新型研发机构,落实科技创新平台“科研特区”政策。围绕重要应用场景,定期发布关键科技问题攻关目录,鼓励国家和部级重点实验室联合优势研究力量联合攻关,定期发布基础研究成果。
七、建立目标导向与需求导向相结合的选题机制
围绕国家战略、资源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大需求,形成自上而下的自然资源目标导向和自下而上的科学实践需求导向相结合的上下联动科学问题凝练机制。定期发布选题榜单,动态调整,滚动更新,揭榜挂帅、持续攻关。鼓励科研人员独立提出科学问题和科学思想,加大支持非共识和颠覆性项目。
八、构建网络化科研组织模式
以基础研究重大任务为牵引,实施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发挥自然资源各创新平台和人才协同优势,统筹科研院所、高校、应用单位和高科技企业,组建开放、流动、包容、灵活、有弹性的任务协同攻关研究团队,开展有组织体系化的基础研究。围绕重点领域方向和重大科学问题,支持建立课题组群、实验室群,提升体系化研究能力。
九、发展需求-数据-知识驱动的科研范式
以自然资源数据为基础,以专业领域知识为引导,以地球系统模拟为场景,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商用密码等先进技术在自然资源系统性复杂性问题研究上的创新应用,催生新的自然资源研究方向,提升自然资源创新效能。
十、积极融入全球基础研究创新网络
推进实施深时数字地球、海洋负排放、深海典型生境、海洋与气候无缝预报等国际大科学计划,鼓励积极参与化学地球、国际大陆科学钻探计划(ICDP)、国际大洋发现计划(IODP)等重要国际大科学计划。鼓励创建自然资源领域国际性科技组织、联合实验室与研究中心等,支持有关国际重要组织、知名科研机构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鼓励与港澳台等地区开展高频次定期交流和联合申报基础研究项目。培育世界一流科技期刊。
十一、构建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多元投入渠道
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加强自然资源领域基础研究任务的布局,设立长周期项目,提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占比。积极推动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自然资源联合基金项目。推动实施自然资源部年度重点基础问题和科技项目清单制管理。鼓励科研院所利用基本科研业务费、按规定可使用的结余经费和自有资金,引导地方、企业和社会资金等,以多元化方式支持基础研究工作。依托单位应对国家级、部级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平台提供稳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