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省地灾所顺利通过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评审
5月14日,省地灾所顺利通过了省司法厅组织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专家评审。目前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仅2家获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资质,标志着该所已具备为全省司法机关、行政部门办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类案件提供专业的司法鉴定服务资格。
省地灾所此次共申请污染物性质鉴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以及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5大类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资质。参与评审的专家组经过严格的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审核申请材料后,认为省地灾所具有良好的环境损害鉴定工作基础,实验室仪器配置完备,具备开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必要条件,18名鉴定人员学历层次高、专业技术能力强,符合《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和《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办法》要求。最终,一致同意省地灾所通过评审,推荐批准设立“湖南省地质灾害调查监测所司法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地灾所司法鉴定中心”)。
评审会上,专家组及省司法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职能部门领导就地灾所司法鉴定中心的建设提出反馈意见并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坚持公益属性,主动作为、依法依规、敢于担当,积极探索运作模式,以高标准、高要求,深化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实验室与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中的服务作用,在环境司法层面为我省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更多更好更科学的技术支撑。
所长刘拥军在表态发言中,感谢评审专家组对地灾所工作的支持和指导。他表示,专家组用专业的视角反馈意见,为地灾所司法鉴定中心下一步发展提供了创新的思路和方向。地灾所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加大责任感,对标国内一流司法鉴定机构,依托自身综合优势、凝集外部优势资源,积极推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资质落地,不断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为司法鉴定工作提供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专业技术服务。
此次通过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评审,是省地灾所对接国家需求、服务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建设新的起点。下一步,地灾所将全力以赴、扛责在肩,进一步发挥好司法鉴定服务职能,以新举措新作为,为打造青山绿水的优美生态环境,深入推动美丽湖南建设履职尽责、积极奉献。(文字:冯绍梅 图片:周泽宇 文字编辑:周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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