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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财政资金3.6亿!省地灾所参与申报的国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成功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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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财政资金3.6亿!省地灾所参与申报的国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成功立项

日前,据财政部网站公示,由省地灾所参与申报并牵头编制的“湖南南方丘陵山地区南岭北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成功入选2023年全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立项名单,为郴州市和衡阳市两市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3.6亿元。

“湖南南方丘陵山地区南岭北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由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共同牵头组织立项,郴州、衡阳两市政府联合申报。在申报过程中,省地灾所为两市的申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专门成立了以所长刘拥军为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第一时间调集全所具有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组建编制技术团队。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我所技术团队全面开展了图斑野外航测和野外调查,精心编制了实施方案,同时进行了三次方案审查会,并邀请知名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在实施过程中,所长刘拥军和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为高效高质完成目标任务,编制组更是主动放弃春节假期提前返岗,加班加点、夜以继日全力做好方案的打磨与修改工作。最终,经过多轮的修改完善,该方案顺利通过财政部和自然资源部专家审查,并成功助力郴州市和衡阳市通过竞争性审查。

该项目位于南方重要生态屏障—南岭北麓,属于国家生态安全格局中双重规划“三区四带”中的南方丘陵山地带。项目区因矿而兴,但同时留下了大量的废弃矿山,产生了复杂的生态问题。根据实施方案相关要求,项目将坚持强化规划引领、问题导向和系统治理的原则,聚焦生态屏障安全、生态产业融合“两大目标”,划分舂陵水、耒水和湘江干流“三个修复单元”,部署“六个子项目”,实施地形地貌重塑等“六类工程”,探索“生态修复+产业”等“1+N模式”,全面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876个,完成修复面积1700公顷,为协同推进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南方示范样板”。

此项目的成功立项,是地灾所“十四五”期间成功完成的第三个国家级生态修复工程申报,展现了我所在生态保护修复领域的实力和担当,下一步,我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动融入院“一体两翼三支撑”战略格局,聚焦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贡献地质力量。(文字:欧健周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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