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朱利平、省地质院刘向明到省矿调所开展国有资产管理专题调研
日期:2023-03-16 16:05
3月14日,省财政厅资产处处长朱利平、省地质院副院长刘向明带队到省矿调所开展国有资产管理专题调研。省地质院财务资产部部长全飞,省矿调所所长杨长明,郴州市、北湖区、苏仙区相关领导参加调研活动。
上午,朱利平、刘向明一行先到郴州湘南科创园A1栋矿调所新化验测试中心调研,杨长明向调研组详细介绍了实验室房产置换情况和建设生产情况。随后调研组一行前往矿调所原408队华塘基地调研,详细了解郴州临空港产业园道路建设用地占用情况。调研组还饶有兴趣听取了基地负责人关于原408队的光荣历史和找矿贡献的情况介绍。
结束原408队华塘基地的调研考察后,调研组又马不停蹄前往距离郴州市区30公里的矿调所原煤勘五队栖凤渡基地调研乡村振兴、旅发大会招商项目用地租赁情况。
下午,调研组召开了矿调所国有资产处置事宜座谈会,参会各方分别就矿调所北湖区原湘南院基地部分资产等价值实物补偿置换、苏仙区栖凤渡原煤勘五队基地租赁、北湖区华塘镇原408队基地部分土地货币化补偿等事项,从有利于有效盘活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省地质院和矿调所自身发展,有利于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
朱利平处长在会议总结中对国有资产处置提出了几点要求,他强调:
第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盘活“三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三资”盘活是解决当前经济困难,稳增长,防风险,保民生的基础支撑。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是资产配置,只有高效盘活“三资”将生产要素配置到最优,才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要秉持共赢理念,精诚合作,盘活“三资”更好发挥国有资产效益。盘活处置国有资产既要有利于促进省地质院、矿调所自身的发展,又要立足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还要营造有利环境,盘活优化资产,促进良性循环,创造更好的效益。
第三,要深化法治观念,依法依规,盘活“三资”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处理盘活“三资”事宜,一定要依法有据,科学决策,经得起历史考验。要强化考核问效,加强监督执纪,促进国有资产有效盘活。(文/李年香 唐成初 图/李年香 编辑/孙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