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省地质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刘向明率省地质院第三督导组到省空间所督查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院财务资产部、安全生产管理室相关负责人参加督查工作。省空间所所长康汤,所纪委书记王朝阳,副所长陈跃、刘亮辉,所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陪同。
首先,副所长陈跃向省地质院第三督导组汇报了省空间所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隐患整改情况。
随后,省地质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刘向明率省地质院第三督导组先后深入湘潭中心、护潭基地、花园基地实地查看隐患整改情况。省地质院第三督导组对省空间所认真贯彻落实省地质院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积极推进隐患整改落实及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就下一步工作,省地质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刘向明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扎实推进有关隐患整治,确保如期销号。
二是要抓好隐患整改过程中的安全,做好作业人员的防暑工作。
三是安全生产责任重大,要深刻汲取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把安全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细抓实,确保单位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