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质院召开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十次集体(扩大)学习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学习
10月30日,省地质院召开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十次集体(扩大)学习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学习,结合院“法典护航绿水青山,地质守护三湘四水”系列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进一步发挥地质工作支撑服务作用,推动美丽湖南建设取得更大成效。院党委书记谈文胜主持学习并讲话,全体院领导参加学习。

会议邀请生态环境部有关专家作《贯彻生态环境法典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专题辅导,从生态文明思想要义、国家环保立法回顾、生态环境法典简介、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四个维度,详细阐述生态文明思想发展历程,系统解读生态环境法典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共5编1242条,系统梳理、编订纂修30多部法律、100多件行政法规和上千件地方性法规,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从分散规制迈向系统集成、从末端污染治理向源头防控和全过程治理转变,标志着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法治建设同步迈入法典化时代。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法典的里程碑意义。要从“两个确立”的高度认识法典的政治意义,从“体系化”的高度认识法典的制度意义,从“责任”的高度认识法典的约束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坚持学用结合,推动湖南地质事业高质量发展。在支撑“源头预防”中夯实发展根基,在做强“系统治理”中提升集成能力,在推进“绿色转型”中赢得竞争主动,在深化“厅局合作”中放大服务效能。三要立足职责职能,提升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能力水平。对照法典厘清职责边界,守住数据质量底线,统筹推进资质与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地质工作基础性、先行性作用,为全面推进强院建设、支撑服务美丽湖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院二级巡视员,院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院机关正副实职干部参加会议。(文/王俊鑫 图/罗陈因子 编辑/麻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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