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质调查所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调研、协调、调度工作;承担文秘事务、会议会务、保密、督办督查、公务接待等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信访维稳及国安工作。
(二)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建、文明创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及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团青工作、工会工作。
(三)组织人事部。负责机构编制、组织工作、干部管理、统战工作、队伍建设、职称评聘、职工考核、职工工资福利、教育培训工作。
(四)财务资产部。负责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部门预算、会计核算、财务决算、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监管、综合统计及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工作。
(五)科技合作室。负责科技创新管理工作。组织申报科研项目及科技创新类奖励;指导科技成果转化业务办理,推广成果转化应用。
(六)质量技术室。负责技术质量监督管理、项目验收工作;负责文书档案、技术档案资料收集与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技术培训工作。
(七)发展规划法务室。负责对外业务合作对接;负责绩效目标管理和考核;负责法务工作及合同审查及管理。
(八)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内部审计工作。
(九)地质科普宣传室。负责宣传工作、品牌建设、地质科普、地质文化建设工作。
(十)安全生产室。负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督导;负责安全制度建设及应急预案制定。
(十一)基地管理服务部。负责基地综合服务及基地改造、建设、食堂管理等管理工作。
(十二)离退休工作部。负责离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及所关工委日常工作。
(十三)工会。在所党委和省地质工会领导下,履行工会委员会职责,负责做好工会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四)团委。在所党委和省地质院团委领导下,负责共青团工作,做好青年工作。
(十五)地质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开展地质工作发展战略研究、地质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政策研究;承担综合研究课题和调研工作。
(十六)地质调查数智中心。收集整合各类地质数据,建设地质大数据资源库;开发系列地质数据产品,为地质找矿提供数据支撑;负责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地理信息系统产品开发。
(十七)地质科技创新中心。开展前瞻性、战略性、综合性地质科学研究;系统谋划基础地质理论研究、技术方法推广应用及地学产学研用融合等研究。
(十八)基础地质调查研究中心。承担基础性、公益性区域地质调查及其他调查工作;开展基础地质前沿性理论、方法技术、规范研究。
(十九)矿产资源调查研究中心。开展矿产资源调查与评价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研究;重点参与并实施战略性矿产示范项目;固体矿产资源勘查。
(二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研究中心。承担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工程地质调查评价工作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等技术研究和试点示范工作。
(二十一)生态环境地质调查研究中心。生态地质、环境地质、农业地质相关的调查研究和技术创新;承担土壤、水质相关的生态环境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测试分析工作。
(二十二)地质安全技术研究中心。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政策、技术标准与应急管理研究;多灾种机制机理、风险监测预警研究;
(二十三)城市地质技术研究中心。开展城市地质安全、城市更新与地下空间利用等方面基础研究;开展城市安全监测预警等体系研究,承担透明城市与地下空间三维地质模型构建,城市地质规划咨询等。
(二十四)地质勘查技术研究中心。开展智能化、精准化、高效化的勘查技术研究;承担矿产勘查技术服务;参与国际地学合作技术服务。
(二十五)自然资源调查技术中心。开展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与实践研究;承担资产清查、配置处置、收益管理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技术服务;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统一确权登记与开发利用工作。
(二十六)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中心。承担测绘地理信息、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自然资源管理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文旅策划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二十七)装备技术应用研究中心。开展大地质相关先进设备及应用技术研究;承担地质设备信息化管理及信息共享发布平台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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