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春华同志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评估考核初评会审意见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关于开展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人选人才和团队评估考核工作的函》(自然资科技函〔2026〕234号)和《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自然资党发〔2020〕64号)有关要求,我所组织专家对2021年入选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青年科技人才)的文春华同志进行了初评会审。经专家组评议,文春华同志初评考核等次为优秀。
现将初评会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30日—10月1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所纪检监察审计室或所科技合作室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纪检监察审计室:89807315 ddsjjjc@163.com
科技合作室:15084766520 hnsddskhb@163.com
湖南省地质调查所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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