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质院关于增补两家律所入库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院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下称“备选库”)的法律服务质量与效率,优化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强化竞争机制,更好适应单位业务发展与改革需求,我院拟增补两家优秀律师事务所入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12日24:00。
二、报名方式
自愿加入湖南省地质院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的律师事务所,可通过将本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的方式进行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应为正常存续状态,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年检;
(二)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且注册地在长沙,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与风险控制制度;
(三)在册执业律师不少于30人,并明确由一名执业经历5年及以上的律师为首席负责人,相对固定的3人及以上的律师团队提供服务;
(四)在地质矿业、建设工程、企业治理、资金资产管理、合作谈判、合同纠纷及人事调解等领域具有丰富专业经验和突出服务业绩;
(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未受过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处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律所或执业律师,不纳入本次备选库的增补范围。
(一)曾在代理院属单位案件过程中,又同时代理或变向代理其他当事人与同一院属单位进行诉讼的;
(二)曾在代理院属单位案件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造成院属单位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三)曾发表过损害院属单位形象、声誉的言论或作品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曾因代理院属单位案件与院属单位发生争议,以院属单位为被告提出诉讼的;
(五)存在被惩戒、处分、处罚记录或涉嫌刑事犯罪的;
(六)其他不适宜担任院属单位顾问律师或代理人的。
四、报名资料
(一)诚信承诺书(附件1);
(二)书面申请和《申请入库备案登记表》(附件2);
(三)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机构人员组成、部门设置、主要规章制度、资产状况、执业情况、工作业绩等);
(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经营场所证明复印件;
(五)律师事务所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五、其他说明
(一)入库后,地质院机关及院属单位将根据工作需要优先在备选库中选聘律师事务所,承担常年法律顾问工作和专项法律服务代理工作;
(二)湖南省地质院对备选库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对入库的律师事务所及所承担的业务工作质量进行一次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调整。
六、联系方式
地 址:万家丽中路三段106号
邮 编:410019
邮 箱:hnsdzyfw@163.com
联系人:廖鸿盛,电话:13055165340。
附件:1.诚信承诺书
湖南省地质院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