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所拟选拔任用(聘用)内设机构副职干部职位及任职条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9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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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湖南省地质院《院属单位科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为加强我所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为我所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现将我所拟选拔任用(聘用)内设机构副职干部职位及任职条件公布如下;
一、拟选拔职位及职数
根据我所内设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队伍结构优化调整的需要,拟选拔任用(聘用)4名内设机构副职干部。(详见附表)
二、基本条件
拟选拔任用(聘用)干部必须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并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政治条件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政绩观,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基本任职资格
1.一般至少应具有五年以上工龄、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熟悉岗位职责及要求。
2.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部分紧缺岗位可放宽到大学专科文化程度。
3.近三年年度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心健康。
(三)符合湖南省人社厅岗位设置中有关岗位聘用的规定。
三、选拔范围
在编在岗职工。
四、选拔方式
推荐选拔。
五、选拔程序
严格按湖南省地质院《院属单位科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所组织人事部
2023年7月18日
附件:
关于公布所拟选拔内设机构副职干部职位和任职条件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