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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核地质与核技术应用中心委员会选拔任用内设机构干部工作方案

    为满足中心转型发展需要,为进一步选优配强中层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湖南省地质院院属单位科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省地质院关于印发《湖南省核地质与核技术应用中心内设机构设置和科级职数配备方案》的通知(湘地党发〔2023〕15号)等文件精神和中心实际,经中心党委会研究,制定选拔任用内设机构干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以公开、公正、公平竞争为手段,将一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人才选到中层干部岗位上来,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实现干部岗位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队伍,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
   (四)依法依规管理原则。
   (五)严格职数控制原则。
   (六)严肃追究责任原则。
    三、主要政策制度
   (一)突出政治标准。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从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上把关,对政治信念、纪律规矩、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一票否决”。
    (二) 选优配强中层领导班子。在选好干部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专业、能力、年龄、协作等多方面因素,组建团结有力、搭配合理、结构优化的中层领导班子。
   (三)实施任职试用期制度。提任的中层干部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试任职务的,转为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算起;经考核不胜任试任职务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四)实施选拔任用回避制度。凡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任职或者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任职;在考察、沟通酝酿、讨论决定等过程中,涉及上述亲属关系的人员应主动回避。考察过程中,考察对象应如实报告涉及以上亲属关系的人员情况。
   (五)在调整选任程序和方式中落实“凡提四必”、“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等要求。
    四、任职条件和资格
    本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涉及8个内设机构的6个正职、6个副职岗位。部门正职岗位为:党群工作部部长、办公室主任、财务资产部部长、安全生产与教育室主任,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共6人。部门副职岗位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办公室副主任、财务资产部副部长、发展规划法务室副主任、科技合作室副主任、安全生产与教育室副主任,共6人。(附件1)。
   (一)基本条件
    符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附件2)。
   (二)基本资格
    1.中心在编在岗正式职工。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紧缺岗位可放宽到大学专科文化程度。
    3.具有胜任中层岗位所需要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文字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
    4.提拔为部门正职的,须具有部门副职3年以上任职经历。提拔为部门副职的,应当具有科员(助理级)3年以上任职经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湖南省人社厅岗位设置中的有关岗位聘用规定。
    五、提任程序和方式
   (一)分析研判和动议
    组织人事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结合综合分析研判情况,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科级干部进行动议分析,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并将初步建议向党委汇报研究通过。
   (二)确定工作方案
    组织人事部对初步建议进行完善。党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形成工作方案(本方案)报院组织人事处审批。经同意向全中心发布。
   (三)成立工作组
    中层干部提任工作在中心党委的领导下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  长:樊任武     
    副组长:李石清、李良栋、王湘平、周志平、卢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设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和考核考察工作小组,成员由组织人事部、党群工作部、纪检审计室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四)民主推荐
    按拟任岗位定向进行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谈话调研推荐的方式为考察组与推荐人逐一当面谈话征求意见,请推荐人进行实名推荐。会议推荐的方式为推荐人集中进行不记名书面推荐。推荐人范围按照知情度、关联度、代表性原则确定。工作岗位发生变动、时间少于1年的职工,可在原任职中层机构参加民主推荐。来中心时间不足1年的职工,不参加推荐。
   (五)资格审查
    组织人事部牵头相关部门对民主推荐的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对产生的人选进行档案审核,及时将统计、汇总及审核结果报工作组审议。
   (六)确定考察对象
    中心党委根据工作组的审议结果,结合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综合考虑民主推荐情况和日常了解、分析研判、岗位匹配度等情况,深入分析、比较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在谈话调研推荐中获得同意票数量少于等于实到推荐人人数二分之一的、在会议推荐中得同意票数量少于等于实到推荐人人数三分之一的,不作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考察组依据岗位资格条件和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必须严格审核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并就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形成考察材料。
   (八)讨论决定
    最后选拔对象须经中心党委会讨论决定,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参会,听取考察情况汇报,集体讨论,主要领导末位表态,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可通过。
   (九)公示和备案
对党委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拟任名单向院组织人事部备案报批。 
   (十)任职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发文任命。党委书记与提任干部进行任前谈话,纪委书记与提任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一)中心党委直接领导中层干部调整选任工作。组织人事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本方案的解释,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二)全体干部要严格执行或配合执行干部工作制度,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政治规矩,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三)中心纪委对中层干部调整选任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涉嫌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对违纪人员进行处理。中心纪委设置意见箱、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全中心职工来信来访。
    1.意见箱放置地点:河西办公楼一楼大厅。
    2.监督电话:0731-86799921;
    3.纪检审计邮箱:470668238@qq.com;
   (四)考察组在民主推荐、考察期间接实名反映问题的,将掌握的线索、材料报中心纪委处理。
    七、本工作方案未尽事宜和干部选拔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中心党委研究决定。
    附件:1. 2023年中层干部提任拟配备干部机构、岗位和数量
      2.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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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3年中层干部提拔拟配备干部机构、岗位和数量

附件2:《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



中共湖南省核地质与核技术应用中心委员会选拔任用内设机构干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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