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所全面工作,负责所行政工作,分管办公室。
主持所党委工作;负责党建、意识形态、宣传、保密、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群团组织、离退休方面的工作;分管所党群工作部、离退休工作部,代管组织人事部。
主持所纪委、工会工作;分管所纪检审计室、工会办公室;联系:湘南生态地质中心、302职工医院、金源酒店。
负责所安全生产、湘南生态地质中心产业发展工作;分管所安全生产室;联系:核工业郴州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湖南湘核华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福诚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负责地质、技术质量、科技创新、地质大数据、实验检测分析工作;分管科技质量室、总工办、生态地质大数据中心;联系:地勘一院、地勘二院、湖南核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湖南资环检测有限公司。
负责所财务资产管理、经营管理、应急管理和基地管理工作;分管所财务资产部、基地管理服务部,代管发展规划法务室;联系:湖南中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湘核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资源环境院、资源调查院。
协助指导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协助指导地质找矿、选区立项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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